⒈ ?超过钱粮征收定额的多馀部分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·办课合行事宜》:“在前行分管课官典侵使附餘钱数,体察得实,亦仰就便追问。”《明律·户律·多收税粮斛面》:“多收斛面者,杖六十,若以附餘粮数,计贜重者,坐贜论。”
免责说明:本站内容全部由编辑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hhzcgnj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汉语字典在线查询 版权所有.湘ICP备2023022180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