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处理政事。职,事。
⒉ ?尽职。
引《后汉书·光武纪下》:“有司修职,务遵法度。”
引清 侯方域 《豫省试策三》:“激之以不可遗之赏,则小贤将以其图功者而争修职也。”
免责说明:本站内容全部由编辑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hhzcgnj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汉语字典在线查询 版权所有.湘ICP备2023022180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