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交纳钱物以减免徒刑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台省·汤刘二御史再谴》:“鼐 论风宪官受财,议革职赎徒,上特旨发 肃州卫 充军。”《明史·姜埰传》:“乃命移刑官定罪,尚书 徐石麒 等拟 埰 戍, 开元 赎徒。”清 吴伟业 《鹿樵记闻·粤西二臣》:“又以奸民訐其贪肆不法,逮治坐赎徒。”
免责说明:本站内容全部由编辑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hhzcgnj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汉语字典在线查询 版权所有.湘ICP备2023022180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