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虫灾及水灾。
⒈ ?虫灾及水灾。参见“螽涝”。
引《北齐书·废帝纪》:“夏四月癸亥,詔 河南,定、冀、赵、瀛、沧、南胶、光、青 九州,往因螽水,颇伤时稼,遣使分涂赡恤。”
免责说明:本站内容全部由编辑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hhzcgnj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汉语字典在线查询 版权所有.湘ICP备2023022180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