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往丧家吊唁并送以财物。
引《周书·武帝纪上》:“以 齐武成 薨故也。遣司会 河阳公 李纶 等会葬於 齐,仍弔賻焉。”
免责说明:本站内容全部由编辑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hhzcgnj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汉语字典在线查询 版权所有.湘ICP备2023022180号-3